AI导读:

长期护理保险是专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第六险”。本文介绍了该制度的背景、目的、筹资方式、保障范围以及实施效果,呼吁尽快全面落地该制度,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旨在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长期失能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被誉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第六险”,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

长期护理保险通过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服务或资金保障。目前,49个国家级试点城市中已有超过1.8亿人参保,累计超过200万失能人员享受了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服务,包括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和亲属照护等。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趋势加剧,“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问题愈发突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解决失能人员长期照护带来的经济风险,缓解家庭压力。该制度通过报销长期护理服务费用,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

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相对较低,但能解决失能人员“无限期”的护理保障问题。大多数地区的筹资标准在每年100-200元之间,个人只需承担一部分缴费。经过失能等级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每月可报销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护理服务费用。

该制度在试点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出了采用社会保险缴费方式筹集资金、医保部门对照护服务机构进行定点协议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及时结算照护服务费用等经验。这些经验为全面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试点地区保障的都是失能人员最迫切的项目,如助浴、助餐、便秘/失禁护理等,可以维持失能人员有尊严的日常生活。此外,一些地区还将护理床、轮椅等辅助器具租赁费等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报销。

为确保失能人员得到可靠的长期护理保障服务,国家医保局和民政部联合发布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对失能人员进行分级评估。同时,对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实行定点管理,规范长期护理服务供给,提高长期护理服务水平。

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地,照护服务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为了让失能人员的家属放心和称心,医保部门要求对长期护理服务机构采取定点协议管理,加强服务考核和日常监管。同时,长期照护师作为新职业工种已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经过专业化技能培训的长期照护师将为失能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

总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是补齐社会保障体系短板的重要内容。经过八年试点探索,我们呼吁尽快全面落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副研究员,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