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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发布《香港仲裁程序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操作指引》,旨在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升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的多元解纷服务。

1月7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一项关于香港仲裁程序当事人向该院申请保全的操作指引,名为《香港仲裁程序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保全的操作指引》。此举旨在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助力我国仲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并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自2019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正式生效,为两地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提供了保障,提升了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普惠均等的多元解纷服务,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上海金融法院近年来受理了多起香港仲裁程序当事人申请的财产保全案件,并有效应用了上述安排。然而,申请人在保全申请的提交、注意事项、担保要求等方面仍存在疑问,影响了案件处理的效率和效果。因此,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这一操作指引,以明确保全申请的流程和要求,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并为办案人员提供清晰指引。

该操作指引详细规定了香港仲裁程序当事人可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的保全类型、管辖范围、申请方式;明确了审查保全申请的重点内容、界定“香港仲裁程序”的具体标准;规定了保全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明确了担保的要求;明确了需办理证明手续的保全申请材料及其要求,外文材料需提交中文译本;规定了审查保全申请的期限、异议救济程序、裁定结果的告知对象等。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单素华表示,法院将继续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规范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案件的审理标准和程序规则,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金融司法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与影响力,为金融改革开放提供更大支持。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