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 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指导意见,提出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强调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优化布局,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加强组织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 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国办发〔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政府投资基金作为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及创新创业的重要工具,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同时,要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合理统筹基金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在基金定位方面,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产业投资类基金要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创业投资类基金则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科技创新。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同时,要加强统筹,整合优化布局,形成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的合力,避免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在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基金运作管理,优化基金投资方式,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作用,并健全基金绩效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优化基金发展环境,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了优化退出机制、促进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性,要求规范基金退出管理,拓宽基金退出渠道,完善基金退出机制。在强化内控建设、防范化解风险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肃财经纪律。
最后,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部门协同,规范监管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做好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本指导意见的发布,将为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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