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指引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包括破除交通瓶颈、统一监管标准、鼓励地区先行先试等。

市场,作为当今世界最为稀缺的资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凭借超大规模且极具潜力的市场,在发展中占据了巨大优势,成为应对各类变局的坚实后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携手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这份重磅文件旨在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并主动服务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进程。文件从必须执行的、严禁实施的、以及鼓励推进的三个层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目标,旨在进一步巩固并增强中国大市场的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为何加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如此关键?在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面对日益增多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料的因素,建设一个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有助于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降低交易成本,为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还能通过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为民众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将为我们提供集聚资源、激励创新、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增长的坚实支撑,让我们在应对变局时拥有更强的底气和信心。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也强调了“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的重要性。

此次发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其中,必须执行的部分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例如,针对交通设施存在的瓶颈问题,文件提出“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针对各地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统一数据采集标准、格式、字段等”;针对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则明确“制定并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

严禁实施的部分则划定了“底线红线”,一旦触碰将承担相应责任。文件明确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如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对于违规问题,一经核实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还将受到通报、约谈等处罚。

鼓励推进的部分则属于“自选动作”,旨在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由于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无法做到齐步走。因此,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可以先行一步,对标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本地区及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建设。例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等。

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地见效,需抓住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市场制度规则,保障市场体制有效运行;二是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三是加强市场基础设施支撑,打通经济循环各环节;四是提升整体监管效能,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五是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以畅通的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让世界各国投资者共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机遇和成果。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