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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近日迎来明确指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并经国务院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1月7日,国家发改委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该指引的相关情况。

《指引》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六大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成为集聚资源、激励创新、升级产业、推动增长的坚实依托。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所长申兵认为,《指引》建立了一套覆盖全国、通用的行动规则和行为规范,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的权力边界和行为“底线”,旨在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特别点名了“逐利性执法司法”问题,要求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此外,《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王善成表示,下一步将以更有力有效、可感可及的举措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包括加快完善市场制度规则、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市场基础设施支撑、提升整体监管效能以及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强调严禁逐利检查,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吹风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高层多次对逐利性执法表态发声,强调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也表示,要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加快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的进程。

业内专家建议,将执法过程中罚没所得全部依法上缴中央财政,并由中央财政充分保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经费、装备设施和人员薪资。同时,还应在管辖权、行政处罚权的约束监督上多下功夫,以提高营商环境的稳定性、透明性、公平性和可预期性。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图片链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