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规范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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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解决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为企业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明确检查主体,减少检查频次,规范检查行为。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国新办于1月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作为首个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文件,该意见旨在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主体不明晰、事项繁多、频次过高及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通过明确检查主体、清理现有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了乱检查现象,确保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为给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意见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鼓励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进行,减少现场检查次数,并建立了分级分类检查制度,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在2025年6月底前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在检查行为方面,意见提出了“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如严禁逐利检查、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以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更专注于发展。同时,意见对检查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执法主体实施检查前、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检查中、执法主体检查完成后的制度规定。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目标任务,包括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将规范行政检查作为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加快建成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等,并强调要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是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家的获得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让全社会真切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整治行政检查突出问题的决心。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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