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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七大方面25条措施,旨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旨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该指导意见提出了七大方面共计25条具体措施。首先,要求政府投资基金要找准定位,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同时,政府投资基金还需发挥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作为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

其次,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明确对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规范各类政府出资预算管理。再次,强调要加强统筹,整合优化布局,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形成合力,省级政府加强本地区基金统筹管理。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规范基金运作管理,优化基金投资方式,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作用,健全基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优化基金发展环境,突出正向激励政策导向,提振市场投资信心。同时,优化退出机制,促进投资良性循环,拓宽基金退出渠道,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并购基金等,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

在风险防控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内控建设,防范化解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肃财经纪律。最后,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部门协同,规范监管行为。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有利于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更加科学高效运作,为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图片链接:政策文件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