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 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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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内控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出资,为政府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证券时报网讯,据中国政府网最新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为提升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效率与安全性,需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政府投资基金需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基金管理人必须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同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禁止以基金财产与关联方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交易或利益输送,同时严禁涉足任何法律法规或行业规章所禁止的业务领域。
此外,指导意见还着重强调了政府投资基金的风险防范工作,明确指出地方政府不得通过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方式出资,以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同时,指导意见也严禁地方政府强制要求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出资或垫资,以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不仅为政府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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