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指导意见,强调政府投资基金应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构建科学、差异化、可量化的绩效指标体系,并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以推动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

每经AI快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基金的绩效管理体系。该意见指出,政府投资基金需科学、合理地设定绩效目标,并建立一套既差异化又可量化的绩效指标体系,以全面衡量政策目标的综合实现情况。为实现这一目标,财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携手,对基金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管理。

意见还强调,通过调整管理费、优化超额收益分配等措施,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实际操作中,以此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基金运作管理中的引导作用。同时,为了营造一个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该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遵循基金投资运作的客观规律,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并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考核评价体系。此外,不再简单地将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的盈亏作为考核依据,而是鼓励建立基于尽职合规责任豁免的容错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也进一步推动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