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 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作用,理顺政府投资基金与管理人关系,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有机统一。
每经AI快讯,2023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政府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该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关键作用,理顺政府投资基金与管理人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与专业化管理三者的有机统一。
为实现这一目标,指导意见提出,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通过市场化方式遴选确定,确保他们具备与基金运作相匹配的专业能力、投资能力和管理能力。这些管理人应具备丰富的股权投资或相关基金管理经验,以及出色的投资管理业绩。此外,意见还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县级政府新设基金管理人的数量,并对新设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费进行科学论证,一般应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合理确定计提标准,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推动其向更加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迈进。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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