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
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至2035年全体老年人将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意见详细列出了关键措施包括鼓励多样化上门服务、加速适老住宅建设、培育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
1月7日,新华社正式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养老服务体系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根据意见规划,至2029年,我国养老服务网络将基本成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扩容提质增效成果显著,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持续优化。至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将更为健全,供需关系更加协调,全体老年人将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成熟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详细列出了以下关键措施:
- 鼓励社区、家政及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提供多样化上门服务,如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
- 加速适老住宅建设,推动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并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 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整合周边资源,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能力。
- 加强残疾、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养老机构积极接收失能老年人,发展长期照护和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
- 加大设施建设和场地供给力度,发展价格合理、质量可靠、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
- 建立常住地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完善异地结算、服务资源对接等机制,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养老服务一体化。
- 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盘活闲置资产开展养老服务,合理确定租期,对运营方有较大投入的,租期可适当延长。
- 鼓励通过慈善信托、社会捐赠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
- 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严格规划审批管理。
-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范围和标准。
- 鼓励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减免场地租金等支持。
- 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 拓展养老服务信托业务,推广包含长期护理责任、健康管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 研究设立养老服务相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推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技术产品的研发应用。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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