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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监管局近日发布通知,推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明确了建设目标和“专项机制、专项扶持、专项改造”的管理要求,并提供相应的监管支持举措。

每经上海1月7日电(记者李玉雯)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上海金融业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的发展,并增加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在遵守法规、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推动“1+N+X”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其中,“1”指设立绿色金融专职部门,“N”指培育专业化绿色金融分支机构,“X”指创建绿色低碳网点。

《通知》提出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即在五年内,上海将培育20家绿色分支机构、30家绿色特色分支机构,并推动绿色低碳网点建设。同时,绿色信贷余额和占比将逐年增加,绿色保险覆盖面也将持续扩大,为全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上海经验。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的“专项机制、专项扶持、专项改造”三方面的管理要求。这包括完善绿色金融专项管理机制,制定绿色金融战略规划,规范绿色金融数据统计、风险管理等工作;加大绿色分支机构专项扶持,提供专享资源、专项考核等方面的优先保障;推进专项改造实现运营碳中和,分期分批推进分支机构绿色改造,成为绿色运营方面的标杆网点。

为了支持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的发展,《通知》还明确了相应的监管支持举措,包括完善考核评价、后督管理、行业标准和交流机制等。

(图片链接: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发展)(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