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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解决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为企业创造宽松发展环境,并严格检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据中国网报道,1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一场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详细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相关内容。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明确指出,行政检查不仅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引导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这意味着,行政检查既要发挥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的作用,也要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检查不当的问题,如该查未查、不该查却乱查等。因此,如何准确把握行政检查的“度”,成为落实《意见》各项措施的关键。此次《意见》的出台,旨在解决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同时,对于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特别是群众投诉举报或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问题,必须严格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务实有效,不走形式。通过这样的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外,会议还强调了避免“卸责式”检查的重要性,防止“查了就免责、不查就追责”的错误观念。行政执法主体要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在开展检查时,既要做到不越位也不缺位,既要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要确保必要的检查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