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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新闻发言人表示,部分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检查频次过高,影响企业正常运营。政府出台新规要求减少检查频次,为企业减负,优化营商环境。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法治宣传中心主任费翔红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当前部分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检查频次过高,甚至超出了合理范畴,致使企业忙于应付,正常的生产运营活动遭受波及。为应对此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相关主管部门需在今年6月底之前,明确并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最高频次。此举旨在通过硬性规定,大幅度削减检查次数,切实消除不必要的检查环节,从而为企业减负松绑。

此举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有助于企业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