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信托业态逐步成型,但仍面临四大挑战
AI导读:
养老金融逐步落地为金融机构的实际行动,养老信托业态初步成型,但仍面临模式单一、缺乏社会资源支持、设立门槛高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需完善等四大挑战。
自2023年底养老金融被纳入国家“五篇大文章”战略部署以来,经过一年的发展,至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养老金融在2028年和2035年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养老金融逐渐从理论探讨转变为金融机构的实际行动。
面对养老金融的广阔市场,众多信托公司已积极投身其中,凭借各自的资源和股东背景,在养老资管产品、养老保险金信托、企业年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多个领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然而,养老金融产业链较长,需要从宏观政策、法律制度、客户需求及投资者教育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布局,以构建生态化的服务圈。
养老信托业态逐步成型
根据《指导意见》,信托公司被鼓励通过定制化的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更好地服务于居民的养老规划。养老信托,作为信托业务形式的一种,涵盖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大方向。在信托业务“三分类”政策背景下,信托公司主要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信托、养老理财信托、养老产业信托等模式来推进养老金融业务。
中国信托业协会党委委员、专职副会长闫建东指出,在当前政策及市场环境下,养老服务信托或将成为信托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发力点。上海信托战略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付宇翔表示,我国信托行业围绕养老领域进行了深入探索,初步形成了包括养老服务信托、养老理财信托、养老产业信托、养老慈善信托在内的多种业务类型,这些业务类型分别从财产隔离、财富传承、资产保值增值、产业投融资以及公益慈善等方面为居民的美好生活服务,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平安信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中朝强调,养老金融关乎国家发展与民生福祉。目前,从政策、市场和实操层面看,养老信托业务的“东风”已至。在业内信托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养老信托有望为破解“中国式养老”难题提供更为丰富的解决方案。
养老信托面临四大挑战
尽管养老信托业态已初步成型,但仍面临四大挑战。一是养老信托模式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养老金支付和养老院费用直付等支付分配环节,而养老需求远不止于此,还包括养老社区智能化服务、高端医疗、居家改造等多元化服务。业内人士建议,应积极探索丰富的养老信托模式,将养老信托与非金融的医养康健相结合,为养老客户提供更优质、智能的生活设施和服务。
二是缺乏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目前,社会养老资源分散于不同服务行业,老年人对养老资源的收集和甄选能力较弱。养老信托需要产业化、平台化发展,这需要跨行业协同资源融合,需要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也需要社会组织发挥更大作用。以平安集团和建设银行为例,他们通过整合内部资源,推出“社区+养老+保险+信托”和“住房+养老+保险”的综合能力,以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
三是信托设立门槛较高。根据现行法规,家庭服务信托初始设立时信托财产价值不低于100万元,而资产管理信托产品则有合格投资者认定要求和最低30万元的投资门槛。这导致只有高净值人群能参与养老资金信托投资,而大多数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则无法享受养老信托的优势和服务。业界观察人士建议,应坚持养老信托的普惠性定位,降低信托产品的准入门槛,调整信托法规,开发符合普惠金融需要的税优型、慈善型等养老信托产品。
四是信托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需完善。中老年客户的家庭财富主要集中在房产、股权等资产上,而股权资产在养老规划和家族传承中尤为关键。然而,在实操中,公司股权等非现金财产装入家族信托存在现实困难。此外,非货币类资产拟装入养老信托/慈善信托时,会产生大额交易税金成本,且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无法开具可抵税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这影响了慈善信托的效率和效果。付宇翔指出,信托公司已逐步形成特色化的养老服务模式,但仍面临顶层制度设计、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过户税收问题、监察人制度等制度障碍,需要以改革的方式推动发展。
(文章来源:信托百佬汇)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