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AI导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提出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具体要求和目标,旨在加快各地区、各部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于1月7日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正式推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为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该《指引》从三个维度——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详细阐述了具体要求和目标。
王善成司长详细解释了“要求做的”部分,这是各地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共同任务。例如,针对交通设施存在的瓶颈问题,要求各地区加大协同力度,消除公路网瓶颈路段,打通跨省航道的主要瓶颈和碍航节点;针对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求各地区完善整合“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数据采集标准、格式、字段;针对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求各地区制定并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统一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等内容。
在“禁止做的”部分,明确了若干“底线红线”,包括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一旦违规,将受到限期整改、通报、约谈等处罚。
同时,《指引》也提出了“鼓励做的”部分,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对于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鼓励其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等创新举措。
王善成司长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要求和重点举措得到落实。同时,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的推进,还将对《指引》的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和动态更新。
(图片来源:发布会现场图)(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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