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AI导读: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严禁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保障经营主体权益,禁止超权限执法,防止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该文件明确规定了各地区在市场管理过程中的行为规范。根据指引,各地区被严格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非法干预经济纠纷,以及侵害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此外,文件中还明确指出,禁止各地区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地对经营主体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
为了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国家发改委还强调了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并要求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以确保经营主体能够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正常运营。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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