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科技创新审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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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提出25条共计98项政策举措,旨在依法严惩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记者冯家顺、罗沙)最高人民法院6日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该意见直击涉科技创新审判领域的核心问题,提出25条共计98项具体政策举措,旨在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强制搭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的健康发展方向转型。
意见明确指出,将依法规制科技创新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项条款,有效打击各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搭车模仿等,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奠定公平竞争、诚信为本的司法基础。同时,意见还强调了对科技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从科技成果权益归属、技术合同纠纷审理、创新主体运作机制优化、科技人员流动与履职保护等五个方面,明确了裁判规则。
针对侵权行为对市场秩序和创新环境的负面影响,意见提出了利用保全措施、先行判决等制度,确保科技创新得到及时充分的保护,同时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从多个角度依法打击和遏制阻碍创新的行为,推动形成清朗的科研生态。当天,最高法还公布了8起涉及生物医药、芯片、算法、数据、锂电池、新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典型案例,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严厉打击阻碍创新行为的决心和态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强调,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构建全面支持创新的体制机制,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保护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审判工作的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激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图片链接保留,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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