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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提出25条98项政策举措,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与行为保护,推动科技进步,激发创新活力。

最高人民法院于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该《意见》针对涉科技创新审判中的核心问题,从六个维度出发:总体要求、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创新主体保护、创新行为保护、科技创新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建设以及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建设,详细列出了25条、共计98项政策举措。此举旨在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推动科技进步,全面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

在加强科技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方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司法保护力度与科技创新程度相匹配,并完善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诉讼的审理标准。同时,对于科技创新行为的保护力度也得到了加强,坚决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具体措施包括:充分利用保全措施、先行判决等制度,确保创新能够及时获得充分保护;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更大代价;从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及打击科研造假等方面入手,依法遏制阻碍创新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此外,《意见》还着重强调了加强科技创新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建设,助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协调专利与标准的关系,推动科技创新领域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合作,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等。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运行六年,充分展示了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的积极成果。截至目前,全国已有558家基层人民法院具备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权,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