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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提出25条98项政策举措,全面覆盖三大审判领域,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主体、行为保护,助推科技自立自强。

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于6日举办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简称《意见》)。同时,最高法还公布了8个涉及生物医药、中医药、芯片、算法、数据、锂电池、新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介绍称,《意见》直击科技创新审判中的关键问题,从总体要求到具体举措,共提出25条98项政策,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涉及司法政策、裁判规则、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

《意见》着重从三个方面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司法保护力度与科技创新水平相匹配,完善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诉讼审理标准,并提出工业设计、数字经济、商业秘密及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规则。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强调,加强科技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新质生产力市场化带来的新挑战,依法承认和保护新型创新利益,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的科技成果保护力度,引导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还明确了科技成果权益归属、技术合同纠纷审理、创新主体运作机制优化、科技人员流动和履职保护等方面的裁判规则,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保障企业技术秘密的同时,也保障科技人员的择业自由和后续创新。

此外,《意见》还提出,通过保全措施、先行判决等制度,确保创新得到及时保护;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依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及科研造假等行为,营造健康的科研环境。

在加强科技创新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统筹处理专利与标准关系,推动科技创新领域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合作,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郃中林表示,最高法在保护专利等合法垄断权利的同时,也依法履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职责,合理平衡科技创新与公平竞争的关系。

为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更好服务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提出了深化审判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审判能力建设等三方面的措施。目前,全国已有558家基层人民法院具备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

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李剑表示,人民法院正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

陶凯元表示,未来,人民法院将聚焦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保护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