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包括提升火电调节能力、建设新型储能电站等措施。
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显著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7年,我国电力系统将具备更强的调节能力,各类调节资源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将更加完善,调用机制也将进一步优化。这将支撑2025至2027年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的新能源得到有效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预计不低于90%。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量快速增长,特别是风光发电领域。这一趋势导致电力系统对灵活性调节的需求大幅增加。因此,《实施方案》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包括提升火电调节能力、建设新型储能电站以及挖掘负荷侧资源调节潜力等。
在火电方面,《实施方案》强调了对存量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鼓励煤电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配置调频储能,并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度布局调峰气电项目。同时,还提出了改造或建设一批由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新型储能电站,以优化各类调节资源的建设规模。
此外,《实施方案》还强调了深入挖掘负荷侧资源调节潜力的重要性,提出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可调节负荷参与电力运行调节,并明确了以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方式参与系统调节的方案。这不仅可以增强系统的灵活性,还可以节约建设成本。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林卫斌表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需要多措并举,包括传统火电的改造、储能技术的推广以及用户侧资源的挖掘等。他还指出,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用户侧资源在增强系统灵活性和节约建设成本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另外,《实施方案》还探索了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水风光基地的一体化调用机制,旨在优化基地整体涉网性能,提升稳定支撑能力。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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