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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一公司被曝以消费券代替员工工资,引发广泛争议。律师表示该行为违反我国劳动法规定,当地人社部门已接到投诉并转交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辛苦工作三个月,吉林长春一网友在发工资日却遭遇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他拿到的不是现金,而是一叠被限定使用的消费券。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1月4日,这名网友通过视频爆料称,他在摩天活力城工作了三个月,但收到的工资却是这些消费券,而非现金人民币。这些消费券面值包括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印有“重庆路·活力城Mall”“大众置业”等字样。

长春一公司自制“消费券”抵工资(视频截图)

据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记者随后致电该公司,工作人员证实,确实有部分员工工资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价值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但具体使用方式尚未明确。该员工透露,领导级别越高,获得的消费券越多。

据极目新闻1月6日报道,当地人社部门已接到相关投诉,并已转交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有知情网友表示,这些消费券其实是企业内部流通券,只能在指定的商场使用。

一份《员工“消费券”使用细则》显示,这些消费券可用于重庆路活力城Mall消费、缴纳大众物业管理小区物业费以及购买大众置业指定房源及车位。落款为大众卓越控股集团。

活力城Mall工作人员表示,从1月5日开始,部分商家已接受这些消费券,但并非所有商家都参与。消费者需前往合作商家处使用。

大众卓越控股集团是一家多元化、规模化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业务涵盖商业、住宅地产开发、城市综合体运营等多个领域。然而,此次以消费券代替工资的行为却引发了广泛争议。

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只能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以消费券代替工资进行发放,已然违反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