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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旨在妥善处理科技创新领域金融纠纷,优化金融审判机制,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功能发挥,满足科技创新企业股权融资需求。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2025年的首次发布会,会上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简称《意见》),并分享了相关典型案例。

《意见》明确指出,要妥善解决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纠纷,助力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在审理借款纠纷案件时,既要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也要维护企业融资的正当权益,从而拓宽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渠道,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对于涉及知识产权、股权等财产性权利的担保物权纠纷案件,也要依法审理,解决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依法审理科技创新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如吸收合并、增资、股权转让等,以保护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企业公司治理和获取回报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优化审理执行拖欠科技创新企业账款案件的工作机制,确保科技创新企业能够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在金融审判职能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将优化涉科创板金融纠纷的审判机制,加快涉科技创新企业相关案件的审理速度,以保障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同时,还将完善创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审判规则,明确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确保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的畅通,促进股权融资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

最后,《意见》还提出,要做好资本市场的司法保障工作,促进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市场的功能发挥,以满足不同类别、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