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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旨在通过司法力量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提出妥善处理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纠纷,优化涉科创板金融纠纷审判机制等具体措施。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隆重举办2025年度首次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及一系列相关的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司法力量助推科技创新发展。

该《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法院需妥善处理涉及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纠纷,推动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具体而言,法院将依法审理借款纠纷案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积极拓宽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渠道,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对于担保物权纠纷案件,法院将依法认定企业以知识产权、股权等财产性权利作为担保的合法性,以此解决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此外,法院还将依法审理科技创新企业投融资纠纷案件,保护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企业公司治理和获取回报的合法权益,并优化审理执行拖欠科技创新企业账款案件的工作机制,确保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

在金融审判职能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优化涉科创板金融纠纷审判机制,依法加快涉科技创新企业相关案件的审理速度,以保障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同时,法院还将完善创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审判规则,压实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服务机构的责任,确保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的畅通,进一步促进股权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功能的发挥。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表示,将全力做好资本市场的司法保障工作,推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市场的功能发挥,以满足不同类别、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