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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从六大维度提出25条98项政策举措,全面覆盖审判领域,旨在通过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隆重发布了《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该《意见》直击涉科技创新审判的核心问题,从总体要求出发,围绕科技创新成果、创新主体、创新行为保护及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建设、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等六大维度,提出了25条共计98项具体可行的政策举措。

这些举措全面覆盖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从司法政策、裁判规则、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多个层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通过高质量的审判服务,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意见》针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要求,制定了6条28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实施与科技创新程度相协调的司法政策,完善专利审理标准,以及从工业设计、数字经济、商业秘密、重点领域四个方面制定科技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规则。

同时,依法运用现有法律规定,对关键共性技术等创新成果给予及时有效保护,加强新领域新赛道的制度供给。对于创新程度高、具有突破和带动作用的原创发明,依法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力度、广泛的保护范围和较高的侵权赔偿数额。

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意见》针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求,制定了5条19项具体措施。主要从科技成果权益归属、技术合同纠纷审理、创新主体运作机制优化、科技人员流动和履职保护五个方面,明确了科技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裁判规则。

《意见》细化了多项保护措施,如依法保障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的自主权,消除其顾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时,依法审理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保障发明人获得相应奖励和报酬的权利。

加大科技创新行为保护力度,打击侵权行为。《意见》针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要求,制定了3条17项具体措施。包括发挥保全措施、先行判决等制度效能,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以及从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方面依法打击阻碍创新行为。

构建科技创新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助推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意见》针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制定了5条22项具体措施。包括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统筹处理专利与标准关系、深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合作等宏观层面举措,以及金融纠纷、涉外纠纷两类具体案件的审判规则指引。

健全司法体制机制,服务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的第六部分针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要求,制定了3条12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深化审判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审判能力建设。

为配合《意见》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8件涉及生物医药、中医药、芯片、算法、数据、锂电池、新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从多个角度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格保护科技创新的决心和态度。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