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2.0试点推进:大湾区券商积极展业谋合作
AI导读:
跨境理财通2.0试点推进,首批14家券商已展业,大湾区内地券商积极谋求第二批试点资格,并寻求与香港券商合作,以提供更多投资产品选择。
跨境理财通2.0自去年12月4日正式落地已一月有余,首批14家试点券商已顺利展业,同时,部分总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券商正积极谋求第二批跨境理财通展业资格。1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即便未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部分内地券商亦表现出强烈的展业意愿,正在积极搭建系统和团队,并寻求与香港券商合作。
目前,首批入围的14家券商均选择了同集团的境外(子)公司作为香港合作机构,合作形式为一对一结对。这一选择凸显了机构国际化布局的重要性。深耕大湾区的券商在展业上表现尤为积极,其中7家券商的总部注册于大湾区。记者了解到,部分总部在大湾区的内地券商虽未在港设置分支机构,但仍积极参与试点,并积极申请未来试点批次。
《大湾区跨境理财调研报告(2024)》显示,在未投资“跨境理财通”的样本群体中,约七成受访人表示有参与兴趣,其中公募基金产品最受欢迎,占比78%,存款产品次之,占比67%。债券产品和理财产品也吸引了不少潜在投资者的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除首批14家券商外,仍有不少注册于广东的券商正在谋求第二批跨境理财通的试点资格。这些券商多为注册于大湾区但尚未入围首批名单的机构,如长城证券、一创证券等。其中,长城证券已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其余机构则较少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这或将催生更多的合作需求。
就合作模式而言,“内部协同”和“强强联合”各有优劣。同一集团的内部协同在系统的标准性和业务流程的一致性上更具优势,但可能造成生态封闭;而“强强联合”则能发挥各家的专业所长,但在对接的流畅性上可能面临考验。大湾区内地券商更倾向于寻找在港展业的中资券商作为合作方,以克服沟通、决策、协同上的障碍。
此外,首批14家试点券商也均未确定澳门合作机构。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银行还是券商,都需要在内地与港澳合作机构间建立高效的协同机制。试点银行中出现的现象表明,必须从总部层面来协调境内外的业务合作。同时,“一对多”“非关联”的合作模式就像一个面向金融机构的“普惠”政策,使得规模较小的机构也能获得参与跨境理财通的机会。
随着跨境理财通的深入推进,未来将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进来,为大湾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同时,合作模式的创新和优化也将成为推动跨境理财通发展的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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