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联合金融监管部门严打保险诈骗,公布十起典型案例
AI导读:
公安部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公布十起典型案例,包括利用高档二手车制造事故骗保等新型手段。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本报记者昝秀丽
2025年1月3日,公安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共同通报了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的情况和成效,并现场公布了十起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华列兵局长在发布会上强调,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他指出,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类型的保险诈骗犯罪仍然多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骗保险种逐渐增多,犯罪主体呈现出职业化、团伙化的趋势,隐性欺诈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为此,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推动完善监管制度,堵塞漏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探索新的打击模式,构建良好的保险领域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护航经济金融的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华列兵详细介绍了此次专项打击工作的成果。自2024年4月至11月,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共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5亿元,有效净化了保险市场,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华列兵还介绍了此次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括利用高档二手车制造事故骗保、虚构夸大伪造企业雇员伤情骗保、利用电商平台退换货规则骗保等新型手段,以及以赠送首年保费名义招募发展下线骗取受害人投保获取高额佣金等。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对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造成了威胁。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华列兵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常态化打击机制,突出打击重点,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李有祥局长也介绍了金融监管总局在反保险欺诈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他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改变反欺诈工作观念,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的各个环节,通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提升核保理赔质效,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安机关还向社会公众提出了加强保险诈骗防范的四点提示,包括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机构以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等。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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