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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部门近期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降低借款人自有资金比例并允许股票质押,同时完成了第二次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旨在加强和改善市场预期管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毛艺融报道,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对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进行了重要调整与优化。

  2025年1月2日,记者获悉,金融管理部门已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核心内容包括将借款人自有资金比例降至10%,并允许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以其持有的其他股票进行质押。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减轻借款人的资金压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完成了第二次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操作金额高达550亿元,中标费率为10bp(基点)。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旨在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以推动其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政策出台后,金融机构积极响应,迅速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规程,并积极开展相关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末,已有超过700家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其中200余家已发布公告披露拟申请贷款上限超过500亿元。60%以上的贷款用于回购,且贷款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定价,平均利率水平在2%左右。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金融管理部门近期再次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针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反映的自有资金匹配压力大情况,金融管理部门将申请股票回购贷款需承担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降至10%,即金融机构最多可对回购增持实际金额的90%予以支持。

  中信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政策调整将贷款比例从70%提高至90%,将进一步提升资金支持力度,调动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实施股票回购、增持的积极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同时,政策也允许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以其持有的其他股票进行质押,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获贷难度和成本。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放款条件和担保要求,并鼓励以信用方式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已投放和正在推进的贷款项目中,绝大多数为信用方式发放,客户涵盖了市值过千亿元的公司以及优质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行业分布相对均衡。

  对于部分不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银行,政策也提供了通过与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开展业务的支持。此外,金融机构最长可按3年期限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与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期限基本匹配,进一步稳定了市场信心。

  与此同时,多项政策利好也在持续落地中。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已经开启,新增备选机构再次扩容、互换便利费率下降,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互换便利质押登记费减半征收。

  国联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包承超表示,互换便利操作有利于从机构端为资本市场引入规模化的增量资金进行逆周期调节,同时向市场传递出央行积极支持资本市场稳定的信号,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稳定了市场预期。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