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中介组织财务造假典型案例,强化全链条惩治
AI导读:
最高检发布3件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典型案例,警示中介组织依法履职,压实“看门人”责任,并强调将持续加大财务造假相关犯罪惩治力度,依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于1月3日正式发布了3件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典型案例(点击此处查看),旨在通过加强全链条惩治,警示中介组织依法依规履职,压实其“看门人”责任,从而营造守法诚信的资本市场环境。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透露,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财务造假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强化与证券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协同工作,加大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最高检数据显示,自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起诉财务造假相关犯罪案件206人,其中2024年1月至11月起诉82人,同比增长78.3%。同期,最高检共挂牌督办31件重大财务造假案件,并向地方检察机关交办了一批相关案件。
当前,财务造假犯罪已形成以公司企业为核心,中介组织与上下游关联企业相互勾结的造假“生态圈”。检察机关在追诉财务造假相关犯罪人员时,将依法从严追诉公司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同时严惩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并追究配合造假的上下游公司企业的刑事责任。
杜学毅强调,检察机关将全链条追诉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财务造假相关犯罪,对因财务造假、利益输送等重大违法行为导致上市公司退市或引发退市风险的案件,将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同时,将完善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刑事追责与行政、民事追责衔接机制,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了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主要类型,并归纳了中介组织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常见的违反执业准则的具体表现,提炼了明知公司企业造假和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规则,为办案提供了参考。
案例涉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多种犯罪手段,通过以案释法,警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坚守“不作假账”的底线。当前,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犯罪主要集中在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领域,如何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区分相关人员责任成为办案的难点。
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此次发布的案例彰显了依法从严全链条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司法态度。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犯罪的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全链条追诉中介组织配合财务造假相关犯罪,既追究与公司企业共同策划造假的中介组织人员的刑事责任,也对违反执业准则的中介组织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配合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刑民配合高效处置涉案财产。
未来,检察机关还将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协同工作,推动对财务造假相关违法犯罪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配合与制约,完善符合财务造假案件特点的指控证明规则,研究解决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提升打击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质量和效率。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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