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涉企行政检查规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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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强调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推进精准检查,并探索建立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以降低对企业负面影响。
证券时报网讯,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该意见强调,行政检查需采取合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具体措施包括:大力推进精准检查机制,防止重复及多头检查,对于可合并或联合实施的检查,坚决避免重复进行;鼓励采用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高效手段,减少现场检查需求。同时,严格控制入企检查人员数量,并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实施简单事项“一表通查”,以提升检查效率。
此外,意见明确指出,除有法定依据外,不得将入企检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前提条件。为确保政策有效执行,2025年6月底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需建立本领域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并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行政检查频次将纳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接受监督。对于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应企业申请进行检查的,可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明显超出合理频次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将及时跟踪监督,确保行政检查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值得一提的是,该意见还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旨在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检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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