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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监管局对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梁先平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法规进行处罚,涉及未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未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等问题,罚款总额达45万元。

财中社1月3日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近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1号,针对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梁先平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据悉,该公司在2015年6月15日至2016年1月11日期间,存在多项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法规的行为。

具体而言,鼎力盛合在此期间募集了1.12亿元资金,但并未依法办理备案手续。此外,公司还未能按照约定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且所提供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更为严重的是,公司未留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这一系列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

在处罚决定中,深圳监管局对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以了33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进行改正。同时,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梁先平也给予了警告,并处以12万元的罚款。针对未依法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行为,公司被罚10万元,梁先平个人被罚3万元;对于未按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的行为,公司被追加罚款20万元,梁先平个人则被追加罚款6万元;对于未留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的行为,公司再被罚3万元,梁先平也被追加罚款3万元。处罚决定书明确要求当事人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私募投资基金市场的严格监管态度,也提醒了所有市场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