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中介组织财务造假典型案例
AI导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三起中介组织在财务造假相关犯罪中的典型案例,涉及康美药业、北京文化及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警示中介组织必须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确保报告真实准确。
红星资本局1月3日最新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了三起关于中介组织在财务造假相关犯罪中的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具体案例警示各类中介组织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其职责。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多家知名企业和中介机构。
据红星资本局观察,涉及的上市公司疑似为康美药业(股票代码:600518.SH)和北京文化(股票代码:000802.SZ),而另一案例则疑似涉及正在冲击IPO的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这些案例中的中介组织疑似包括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等。
案例一:苏某升等人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案。该案涉及广东正某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康某药业(疑似康美药业)2016年度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能发现其财务造假行为,反而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该行为导致5万余名投资者受损,损失金额高达24亿余元。
在审计过程中,项目经理苏某升及注册会计师张某璃、杨某蔚明知康某药业存在业务管理系统却未予以关注,直接采纳了存在造假数据的金蝶系统作为审计依据。此外,苏某升还配合康某药业拦截客户往来款询证函,接受伪造的审计证据,并收取贵重礼品和报销私人费用。
案例二:朱某军、刘某军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该案涉及中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京某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疑似北京文化)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通过建议并帮助审核虚假合同、修改审计底稿等方式,使虚假收入被确认为公司收入。这一行为导致京某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58亿元,虚增利润1.45亿元。
案例三:吴某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该案涉及万某(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吴某辉在为江苏赛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疑似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IPO上市前的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违反资产评估准则,出具了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的评估报告。吴某辉还伪造评估报告或以其他评估公司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共计22套70份,均认定估价总额为66亿余元。这一行为导致王某麟以虚假出资取得公司66.58%的股权和控制权,并以该股权作为担保向嘉某公司借款22.45亿元,至今未能归还。
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再次提醒中介组织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在选择中介组织时应谨慎选择,避免受到虚假信息的误导。
红星新闻记者:杨佩雯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