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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因在公司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再次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此前,公司也因尽职调查不到位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处罚。

【导读】华泰联合证券因未勤勉尽责再次受到监管警示。

中国基金报记者含章报道

2025年证券行业首张“罚单”出炉!1月3日,浙江证监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华泰联合证券在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受托管理工作中,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的问题,特别是在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上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浙江证监局表示,华泰联合证券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该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证监局还强调,华泰联合证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并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华泰联合证券首次因未尽责问题受到监管处罚。2024年10月,深圳证监局也曾对华泰联合证券出具警示函,指出公司在承销部分债券时尽职调查不到位,未能准确反映地方政府平台企业的偿债风险,并且在作为保荐机构时,存在多家上市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未及时督促公司建设项目导致募集资金闲置等问题。

华泰联合证券,原名联合证券,成立于1997年10月,总部位于深圳。根据2023年年报,公司债券主承销规模达到3368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28%。然而,尽管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但公司在债券承销和保荐业务中的尽职调查和风险防控仍存在明显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