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正式施行,创新涉毒风险要素管控
AI导读:
《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创新性地提出了涉毒风险要素管控的概念,涵盖人员、物质、场所等多个方面要素,为全面有效的禁毒管控提供了清晰的依据。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纳、阮元元)2023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深圳在禁毒法制体系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该《条例》不仅涵盖了传统的毒品管制内容,更在全国首次引入了涉毒风险要素管控的概念,为全面有效禁毒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立法团队专家成员宋旭光表示,《条例》的创新之处在于其突破了传统毒品管制的局限,将涉毒风险要素纳入管控范围,包括涉嫌吸毒人员、毒品及其相关物质、易制毒化学品、禁毒监控对象以及重点行业场所等多个方面。这一举措旨在更全面地应对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毒品犯罪涉及行业领域广、犯罪手段网络化等新形势下的复杂涉毒风险。
据宋旭光介绍,《条例》明确了涉毒风险要素的范围,为全面有效的禁毒管控提供了清晰的依据。通过整合人员、物质、场所、行为等多方面涉毒风险要素,《条例》能够适应现代禁毒工作的综合性需要,提高禁毒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圳市公安局禁毒局一大队副大队长姚欣武透露,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将被纳入禁毒重点行业,并被赋予禁毒义务。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的企业需查验、登记客户的身份和货物信息,以堵塞毒品违法犯罪的漏洞。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公共娱乐和服务、住宅厂房、汽车租赁等有关行业、场所的经营主体和管理责任主体的禁毒义务,要求这些重点行业的行业协会依法建立内部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禁毒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此次《条例》的施行,不仅为深圳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