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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台《支持澳门青年就业暂行办法》,2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和用人单位提供补贴奖励,鼓励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就业。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治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近期推出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澳门青年就业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生效。《暂行办法》旨在通过补贴奖励机制,鼓励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就业,并为用人单位提供政策支持。

根据《暂行办法》,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的澳门青年,若在合作区就业,每人每月可申请4000元人民币的就业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为36个月。同时,已就业的澳门青年参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可按广东省相关政策标准申请30%的一次性补贴。

此外,《暂行办法》还积极鼓励用人单位聘用澳门青年,为澳门青年提供发展机会和实践平台。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聘用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每人每月可获得1000元人民币的聘用奖励,最长奖励期限为36个月。若同一年度内新聘用的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累计达到30人或以上,可额外获得2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叠加奖励。同一用人单位每年获得的聘用奖励与叠加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同时,用人单位还可按每月为澳门青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单位缴费部分申请全额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也为36个月。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