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制度即将实施,职工退休年龄选择更多
AI导读:
我国将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并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赋予职工更多退休年龄选择,明确提前告知、协商一致等程序,方便群众办理弹性退休业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将逐步延迟至55周岁。
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制度的具体实施方式。职工在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若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也可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专家指出,弹性退休制度赋予了职工更多选择,对用人单位和职工来说可操作性更强、灵活性更大。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弹性区间内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对于如何选择“往前弹”和“往后弹”,专家建议职工应权衡劳动能力与岗位需求、工作与家庭、劳动收入与养老金水平等因素,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了提前告知、协商一致等程序,细化了弹性退休具体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探索扩展退休服务,主动为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供预先指导和提前受理等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弹性退休业务。2025年一季度,能够正常办理弹性退休,不受提前告知时间的影响。
推动弹性退休制度稳妥有序实施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包括做好相关服务衔接、加强政策解释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等。同时,未来还可把发展老龄产业与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结合起来,制定完善就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既更好保障低龄老年人的劳动权利,又更好释放人力资源红利。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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