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因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款70万元,并各有1名责任人受到警告处分,旨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通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分别遭到严厉处罚,两家银行合计被罚款70万元,并有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处分。

具体而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因违规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并虚增存贷款规模,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被处以35万元罚款。该行消费金融部业务经理王大海作为直接责任人,因上述行为被给予警告处分。

另一方面,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因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同样被处以35万元罚款。该行聊城高唐支行行长韩登森作为管理责任人,也因上述违规问题受到警告。

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旨在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