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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通知,计划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进行调整,包括新增、修改和删除技术条目,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日。

  商务部于1月2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技术进出口管理体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商务部协同科技部等相关部门,计划对现有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进行重要调整。本次调整具体涉及新增一项技术条目,修订一项现有条目,并删除三项不再适用的技术条目,旨在通过这些调整,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开辟更为积极的路径。

  为确保此次调整的透明度和广泛参与度,商务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对于目录调整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登陆商务部官方网站,详细查阅目录调整的具体内容以及提交反馈意见的具体途径。意见征集的截止日期设定为2025年2月1日,商务部将认真考虑每一条反馈意见,以期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技术进出口管理政策。

(信息来源:第一财经,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