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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莆田、龙岩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陆续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重要调整,包括优化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首付款比例等,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期,福建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密集发布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进行了重要调整。厦门、莆田、龙岩等城市成为此次调整的主要地区。

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得到了优化,与商业性住房贷款标准保持一致,且以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范围为认定依据。具体而言,若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则该住房将被认定为首套住房,后续增购的住房则视为二套住房。此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更是低至15%。

莆田市也推出了新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此外,该政策还涉及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申购政府部门出售的拆迁安置回迁房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以及优化购房提取及贷款政策等多个方面。

龙岩市则对住房公积金省内购房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省内户籍地和工作地的限制,使得更多市民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便利。

此次福建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郭钦转)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