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12月10日,上海市国资委与辽宁省国资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东北全面振兴。

12月10日,上海市国资委与辽宁省国资委共同举办了一场交流座谈会,旨在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和辽宁省国资国企领域的对口合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此次合作旨在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东北全面振兴。

会上,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贺青强调,两地国资国企应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上发挥合力,特别是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大战略上深化协同协作,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重点领域集聚。他提到,要聚焦两地产业发展目标,推动国有企业在产业升级上加强协同、优势互补,积极开展人才交流合作,共同建设高水平创新高地。同时,贺青还呼吁建立健全常态化合作机制,全力抓好合作项目落地落实,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孟华强则表示,两地国资国企应发挥在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国企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和长三角国资国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协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两大国家战略。他强调,在企业管理方面要加强合作,共同提升市场化意识和管理理念。推进产业升级融合,利用上海国资国企相关要素产品助力辽宁国企实现数字化升级。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扎实推进“一对一”项目合作,推动金融服务合作和资本互通,研究开展国资基金、国企股权合作。此外,还要推动科技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共建,定期开展技术研讨和人才交流培养。

会上,上海市国资委与辽宁省国资委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两地国资国企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两地相关国有企业负责同志也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共同探讨合作的具体路径和措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