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辽国资国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AI导读:
12月10日,上海市国资委与辽宁省国资委召开交流座谈会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深化国资国企领域合作,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东北全面振兴。
12月10日,上海市国资委与辽宁省国资委为深化国资国企领域的对口合作,共同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东北全面振兴,在沪召开了一场交流座谈会,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贺青在会上强调,两地国资国企应紧密合作,共同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他指出,双方应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大战略,深化协同协作,引导资源向重点领域集聚,共同履行国资国企的使命。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贺青强调要聚焦两地产业发展目标,推动国有企业在产业升级上加强协同,优势互补,共同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协同创新项目。同时,他还呼吁建立健全常态化合作机制,推动合作项目落地落实,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孟华强也在会上发言。他表示,两地国资国企应发挥在东北三省一区国资国企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和长三角国资国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协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两大国家战略。他强调,双方应在企业管理、产业升级融合、产业链供应链合作、金融服务合作、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共建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提升市场化意识,转变管理理念,助力辽宁国企实现数字化升级,扎实推进“一对一”项目合作,研究开展国资基金、国企股权合作,加强技术研讨和人才交流培养。
会议期间,上海市国资委与辽宁省国资委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两地相关国有企业负责同志也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共同探讨合作方向和具体项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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