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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宣判一起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件,某评估公司因未勤勉尽责被罚,此案为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而处罚资产评估公司的行政案件。

北京金融法院于1月2日发布消息,近日就一起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宣判。案件原告为徐某及深圳某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简称某评估公司),被告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悉,此案为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而处罚资产评估公司的行政案件。2023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认定某评估公司在对某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中违反多项法律法规,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对该公司处以没收业务收入59万余元并罚款17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实际负责人徐某处以100万元罚款。然而,某评估公司及徐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诉讼。

北京金融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出,证券服务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看门人”,应承担核验验证、专业把关等义务,确保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某评估公司在出具评估报告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包括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执业、签字评估师未实际履行评估程序、评估底稿不真实不完整等。此外,徐某作为项目承揽人,对项目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证监会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无不当。因此,法院对原告的相关主张不予支持。

目前,该案仍处于上诉期内。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