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为贯彻金融指导精神,优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评价制度,推出科创类产品专项主承销商资格,并完成2024年度首次评价工作,助力科技型企业融资和债券市场建设。

  本报记者杨洁

  2024年12月30日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发布官方消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精神,交易商协会积极优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相关会员首次评价制度。此次优化举措包括组织市场成员研究并推出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科创类产品专项主承销商),并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的首次评价工作。

  此举旨在深化科技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在推动科技型企业优化升级和增强竞争力方面的关键作用。交易商协会精心设计了科创类产品专项主承销商资格的评价标准,该标准着重考察金融机构为科创类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覆盖范围和金融工具的运用能力,旨在通过这一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直接融资服务。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等自律性规定,交易商协会自2023年起定期开展首次评价工作,旨在引导承销机构队伍建设的长期稳定发展。2024年11月15日,交易商协会正式启动2024年度的首次评价工作。经过严格的市场评价,成功新增一般主承销商8家、科创类产品专项主承销商4家、承销商15家,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机构队伍的高质量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持续引入承销机构的同时,交易商协会还不断优化和完善承销机构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有进有出、奖优罚劣”的原则。在2024年10月28日修订发布的《市场评价规则》中,交易商协会进一步明确了承销机构的退出机制,以确保长期业务不积极、合规性较差的机构能够及时退出,从而提升承销机构的整体执业水平,实现承销机构队伍的动态优化。

  交易商协会表示,未来将继续致力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健全市场评价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市场评价,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多层次债券市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