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南京和深圳法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金通灵和美尚生态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将接受审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将为投资者提供保护,案件胜诉将提振市场信心,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2024年12月3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标志着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通灵”)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尚生态”)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将正式进入审理阶段。

此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已于2024年12月20日晚发布公告,表示将密切关注两案的进展,并依法接受投资者的特别授权,申请参与并转化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这一行动不仅体现了投服中心对投资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指出,自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以其“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点,成为了投资者保护的一把“锋利宝剑”。该制度不仅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还对证券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威慑,有助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公告,金通灵因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美尚生态因2018年至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况,均被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两案均满足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适用条件,包括案件类型限定、普通代表人诉讼前置程序、相关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裁判等。

随着金通灵案和美尚生态案并入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数量正式增至4起。此前,投服中心已成功完成了“康美药业案”和“泽达易盛案”两起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借鉴了国外的集体诉讼制度,并结合中国国情进行了调整,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该制度的实施,不仅补齐了证券维权的短板,还强力提振了市场信心。

事实上,保护投资者一直是证券监管的重要目的之一。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创新举措,解决了中小投资者在遭受证券违法行为侵害时救济难的问题,有助于妥善快速化解群体性纠纷。同时,该制度还通过减免诉讼费用、允许默示加入等方式,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法院的诉讼效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朱奕奕认为,如果金通灵案和美尚生态案的特别代表人诉讼能够胜诉,将极大地体现和发扬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威慑及救济两大核心功能,从而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而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实现“追首恶”的目标,将进一步有效规范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从金通灵案和美尚生态案并入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可以看出,证券监管部门正在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意见,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着力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重拳打击财务造假者和配合造假方。同时,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与行政、刑事责任机制形成立体化的制度合力,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展示了监管层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决心。

展望未来,证监会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证监会还将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