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AI导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连续两年被纳入任务书。本文探讨了两者与新质生产力的紧密联系,以及其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昌校宇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规划2025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要以科技创新为引擎,驱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并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其中,“加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等关键任务被明确写入“任务书”。这标志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连续两年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作为重要议题,2023年的会议也曾指出,科技创新是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核心驱动力,而“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被列为关键举措之一。
为何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紧密相连?从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政策部署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具体措施包括“鼓励和规范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推动耐心资本的发展”。科技创新被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同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创投17条”也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在支持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为何新质生产力的培育需要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的伴随?这源于“良种还需沃土育”的底层逻辑。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擅长发掘创新机遇,注重长期价值的培育,这与科创企业的长远发展理念不谋而合,有助于从系统性、长期性的角度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一方面,科技创新和技术突破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稳定且富有耐心的资本陪伴其长期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具有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特性,这与科创企业研发投入大、盈利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高度契合,能为其在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以及并购重组、上市等各个阶段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高成长性的科创企业,既能挖掘和输送优质标的至资本市场,也能通过股权增值获取收益,同时,丰厚的长期投资回报能进一步壮大投资资金规模,进而更有力地支持科技创新。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成效如何?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最新数据,截至2024年11月末,存续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达到12120家,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10.93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达3.35万亿元。这些机构的投资方向与新质生产力形成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等领域高度相关。
面对未来,我们既要立足当下,也要着眼长远。2025年,资本市场“牢牢把握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这个着力点”的“施工图”已清晰呈现。笔者认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应紧跟时代潮流,以“向新而行、耐心陪伴”为主线,从聚力、蓄势、赋能三方面精准施策,更好地发挥“向新力”。
首先,要聚力提升服务力,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可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升级科创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用金融活水浇灌科技创新。同时,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加强各类创新要素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其次,要逆周期投资蓄势,成为科创初创企业的“联合创始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需要耐得住寂寞,敢于逆周期投资。在战略上,要对选定的行业充满信心并专注布局;在战术上,要进行逆周期操作,从盲目追逐拟上市项目转向注重挖掘早期项目,这样不仅能以较低成本获取优质资产,还能获得更高的回报。
最后,要重视投后赋能,助力被投科创企业脱颖而出、发展壮大。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不仅是资金的投入方,更是增值服务的提供者。一方面,通过关系网络、产品渠道等资源,全方位助力企业科创成果的上市及盈利,推动企业研发创新、提升企业市场价值;另一方面,推动企业改善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提升风控能力,为企业稳步发展、做大做优做强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创业投资资本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大有可为,通过激发其创新活力与内生动力,助力建设科技强国、金融强国。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