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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延迟退休在全国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就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职工提供更多选择空间,保障职工权益。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退休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自2025年1月1日起,延迟退休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而自愿、弹性成为这一政策的重要原则。

  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关键内容。

  根据办法,职工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但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同样不超过3年。

  以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为例,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他可以在60岁至62岁之间选择退休,如果单位和他协商一致,还可以在62岁至65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这一规定为职工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使退休制度更加人性化。

  此外,我国自2025年1月1日起,将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女职工从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这意味着,未来的法定退休年龄将成为一个基准点,职工实际可退休的年龄将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

  在弹性退休条件方面,办法规定职工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同时,从2030年起,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至20年。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养老金的可持续性,确保职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稳定的养老金待遇。

  在办理流程上,办法明确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需在退休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弹性延迟退休的,应提前1个月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职工和单位之间的充分沟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养老金领取方面,办法规定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审核通过后,职工将从本人所选择退休时间的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一规定确保了职工能够及时领取到养老金,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已做好充分准备,将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理念和要求,调整完善社保经办业务规程,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同时,还将逐步开展退休提醒服务和退休预先服务,方便职工了解退休手续和自身参保缴费情况。

  总之,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实施和《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退休制度进入了一个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的阶段。这一政策将为职工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