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发布公共服务制度创新经验
AI导读: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4项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创新经验,涵盖中职教育跨省招生、跨省医保服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省际毗邻地区公交运营,助力长三角地区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为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地区公共服务便利共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近期揭晓了四项公共服务领域的制度创新成果,涵盖中职教育跨省招生培养、跨省医疗保障服务一体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跨区域协同以及省际毗邻地区公交运营等关键领域。
为解决中职教育跨省招生存在的互通障碍、专业不统筹、校企协同不深入等问题,示范区携手沪苏浙三省一市教育部门,创新性地建立了中职跨省域招生培养新机制。该机制的核心内容包括统一跨省域中职招生流程、推动跨省产学研合作以及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在机制推动下,示范区内的6所中职学校已面向上海青浦区、江苏吴江区、浙江嘉善县招生,并建立了统一的学籍管理平台。
此外,各中职学校与区域内重点企业携手,共同打造职业教育协同创新平台,开展技能竞赛、就业创业等深度合作。同时,示范区加强招生专业与区域产业需求的对接,为跨省学子提供更高质量的实训实习机会,直接惠及近700名学生。
针对跨省医保结算政策不统一、审核标准不一致的难题,示范区内的沪苏浙三省一市医保部门持续推动医保服务一体化、智慧化、规范化进程。实现了示范区内视同备案直接结算、统一跨省医保服务事项,并积极探索跨省医保基金联审互查机制。
自该机制实施以来,示范区253万群众的就医体验得到了显著提升,跨域医保的效率和质量均大幅提高,医保体系的一体化建设水平显著增强。群众在示范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无需提前备案,还可通过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17项统一的医保服务事项,享受跨省联合稽核带来的资金监管一体化便利。
为方便劳动者异地维权,提升跨省劳动争议处置效率,示范区所在的三省一市人社部门首次探索劳动争议跨区域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机制。三省一市将设立跨区域联合调解中心,便于劳动者就近申请调解。在保留原有管辖权责的前提下,建立统一申请材料标准和跨区仲裁立案代收机制,实现协同仲裁。同时,制定出台区域首个相关地方标准,以规范跨省调解仲裁流程。
截至目前,示范区两区一县已共同处理了800余件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便利省际毗邻地区居民出行,示范区组织沪苏浙相关交通运输部门,共同构建公交运营新机制,包括统一编制公交线网规划、优化运营服务措施、明确经费保障方式以及建立联合安全监管机制等。
通过这一机制,示范区已累计开通8条跨区域公交线路,截至2024年11月,已发送32.07万班次、运送403.78万人次,极大地提升了沪苏浙毗邻地区居民的出行便利性。乘客可以通过手机查询各区域公交信息,并使用数字人民币等多种支付方式,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区域公共交通服务。
此次发布后,示范区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了52项制度创新经验,为推动长三角地区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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