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AI导读: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债务重组协议执行情况及结果,不得提前确认收益,同时压实审计机构责任,确保财务报告准确性和透明度。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并就此公开征求各界意见。该指引着重强调了上市公司在破产重整或债务重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规范,以及审计机构的责任。
一方面,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协议执行过程中,必须充分核实协议的执行情况及结果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在破产重整或债务重组方案实施期间,不得在重大不确定性消除前,提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同时,指引还进一步细化了收益确认的必要条件,以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另一方面,该指引压严压实了审计机构的责任,要求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规范操作。审计机构在审核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的合理性时,需要高度关注并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以确保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次证监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监管制度,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和审计监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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