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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司需自查并披露重大违法、缺陷及违规担保情况,遵守保密义务,严禁违法活动。

证监会近期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指引,上市公司及其破产重整相关方需及时、公平地披露破产重整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对于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需进行自查并披露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缺陷,以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况。同时,上市公司在提出重整计划时,涉及盈利预测的部分需客观、审慎,充分论证其合理性及可实现性,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此外,证监会还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严禁利用破产重整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此规定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过程的监管,提升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各上市公司及相关方需认真遵循指引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