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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至68岁,贷款期限最长30年,新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重要通知。

此次调整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明确规定了新的政策内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但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8周岁,同时贷款期限最长仍维持30年不变。

该通知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明确指出,原有政策与本通知存在不一致之处的,均以本通知为准。这一调整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中老年群体能够享受到更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购房压力。

此外,政策解读部分进一步明确了年龄上限调整的具体内容,即从原有的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调整为不得超过68周岁,而与贷款期限有关的其他政策则保持不变。例如,若借款申请人已婚并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年龄为40岁,配偶年龄为45岁,则按照较长一方计算,申请人贷款的最长期限可达28年(68-40=28年,68-45=23年,取较长年限)。

此次调整无疑为购房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贷款选择,同时也体现了政策对于中老年群体的关注与支持。(文章来源:新京报)